针对第三个假设,吉尔伯特认为福利多元主义者认为社区基层组织是否比公共官僚机构在输送社会服务上更有效是一个经验性问题。基层组织与接受服务的民众距离更近,缺乏官僚化,对当地需求能迅速做出反应,但也不能保证在服务输送中一定更高效。他还提出:“在福利多元主义中,福利输送的责任在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均衡状态的变迁引发一个令人思考的问题:福利多元主义是否代表着社会保护领域研究的一个新的研究范式。”即福利多元主义的发展方向是否可以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向实现人类社会的公平又迈进一步呢?这仍然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二)对福利多元主义评论的中间路线 福利多元主义的中间路线以平克为代表。他认为福利多元主义完全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两种相互竞争的意识形态相互妥协做出的选择,自由主义者最终承认了国家干预的优点,并保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支出水平,而保守主义者继续拥护集体计划,但也为市场留有一定自由发挥作用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福利多元主义被视为一种控制损失(damage control)的有效政策,各种不同的理论、意识形态相互吸引,取长补短。平克认为福利混合经济形式灵活,缺乏繁文缛节,各部门相互合作可以提供丰富的福利服务。平克还将自己誉为重商主义式的集体主义者,一方面强调运用国家的力量提供福利,另一方面并不排斥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平克认识到英国既不是纯粹的自由经济的市场经济,又非社会市场的社会,而是一种混合体制的社会。他采用的重商主义的集体主义具有一定的新意,但对于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这只不过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一些表象的描述,未涉及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本质。他的观点内涵笼统,缺少追随者。
(三)对福利多元主义观点的支持 福利多元主义的支持者以伊瓦斯和皮斯托弗为代表。伊瓦斯对福利多元主义的讨论及当代福利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同意约翰逊关于福利多元主义发展暗示着国家在福利提供的作用下降,然而与约翰逊不同的是他认为这种转变是积极的。对伊瓦斯而言,通过分析福利三角和福利多元主义,最大的收获就是打破了长期以来在福利国家中存在的二元国家与市场对立的思想。皮斯托弗对福利多元主义的发展同样抱有乐观的态度。他的着重点是把福利多元主义与社会团结结合起来考虑,将社会团结划分为水平团结和垂直团结。垂直团结暗含着国家在资源转移过程中的积极卷入,将资源从一个社会群体转移到其他社会群体,中央政府通过做税收的收集人和社会项目的筹资者,加强了垂直团结。而水平团结暗含着更多的个人卷入,在福利服务的生产中有更积极的公民参与,政府介入的较少。在水平团结中,皮斯托夫进一步细分为三种类型:1.不同个体消费者(服务接受者)之间的团结,即参与式团结 (Participatory);2.特定社会福利项目中,雇员之间的团结,即互助式团结(Mutual benefit);3.富裕群体与贫困群体之间的团结,即慈善式团结(Benevolent)。福利多元主义正是通过福利提供的多元化途径实现社会团结和社会整合。
福利多元主义实践的乐观论者看到福利多元主义发展方向与增权(empowerment)、更大的选择自由权、积极的公民权(active citizenship)、团结、参与概念的联系,认为福利多元主义不仅可以解决福利国家危机问题,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福利多元主义是社会政策的一个宏观分析范式,它关注福利的多元来源、供给、传输的结构。在福利国家陷入困境之时,福利多元主义给社会政策吹来了一股新鲜的风。它纠正了过分强调国家提供福利的错误认识;提出国家、家庭、市场、志愿组织等多元福利提供者的职责并重;建立多元福利提供者的结构;从福利的国家提供转型到福利的多元提供模式等重要的观点。
福利多元主义对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无疑也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经历了由家庭保障的传统保障制度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一单位统包的保障体制,后来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随之出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强调市场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但传统的家庭、社区在社会福利制度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新兴的志愿组织、民间团体在社会保障中应该怎样发挥作用呢?中国具有强调家庭作用的传统文化和价值,有组织结构严密的社区,有密切互动的邻里关系,它们在福利提供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尚未具备西方福利国家那样丰厚的经济基础,国家提供福利的模式不能照搬西方的经验。现在,福利多元主义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理论模式:平衡不同的福利提供者的作用,避免国家在福利提供中过分地保障,避免福利依赖问题的出现。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文化与社会的结构,注意到西方福利国家的危机以及福利多元主义对福利国家发展的意义,将福利多元主义嵌入我国社会福利结构,在福利多元主义观点的指导下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政策,构建一个有稳定的福利保障、和谐发展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