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冲击着传统的管理方式。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从会计基础、会计主体、会计核算、税收监管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对税务会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正促使税务会计向网络化、电子化方向协调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务会计 网络化
由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以及各种基于商贸业务往来的专用数据交换协议的出现,使得人们有可能借助电子高新技术的优势,解决商贸业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交换和数据处理的问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出现了日益广泛的经济贸易活动,通过因特网实现查询、采购、产品介绍、广告、订购、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网上交易活动。随着这些网上交易活动的飞速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商务运作方式——电子商务正在向我们走来。电子商务的出现正冲击着传统商务模式,也冲击着传统的管理方式。
电子商务及其对传统管理方式的冲击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时髦的通用名词,出现的时间还不长,至今尚无完全统一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是建立在电子技术基础上的商业运作,是利用电子技术加强、加快、扩展、增强、改变了商业运作过程的商务。目前,普遍认为电子商务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交易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和直接化的一种全新的商务运作方式。电子商务正冲击着传统商务模式,是全世界商务活动方式的一次革命。
电子商务的特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运作模式,高效性和便捷性是它的两个基本特征。高效性特征:电子商务为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提供了一种高效的服务方式、场所和机会;网上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方便、迅捷的购物途径;为商家提供了遍布全球有巨大潜力的消费者群体。高效性是电子商务最基本的特征。便捷性特征: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交易的时空限制,使商家不仅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甚至全球范围内寻找交易伙伴,选择商品。并且,企业将客户服务过程移至开放的网络上之后,过去客户要大费周折才能获得的服务,现在将非常简捷、方便。
另外,电子商务还有可扩展性、协作性、安全性、集成性、充分选择性等方面的特征。
电子商务对传统管理方式的冲击
电子商务使以商务活动为主的企业在网络的冲击下,必然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同时对传统商业观念也是一次革命。更为重要的是,因此也带来了对企业经营和管理方式的革命。例如:对企业改变了管理组织;增强了管理功能;革新了管理思想;完善了管理方法;降低了管理成本等等。
对于以国家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为准绳,以各种税收法规为依据,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统筹学等基本方法,对纳税主体的应税资金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映、监督、确保税金及时足额入库的税务会计而言,在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税收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可能的同时,电子商务也对现行税务会计提出了挑战。
本文试图从理论与管理的角度探讨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务会计的影响,从而完善现行税务会计对电子商务的管理。
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基础的影响
长期以来,税务会计一直是以会计帐簿、凭证、记录等作为记帐基础的,然而,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商务却呈现出无纸化特征:一是税收征管、稽查所需的原始纸制凭证,被数字化信息储存和处理介质所取代;二是向计算机输入的数据与计算机输出的数据之间越来越缺少一一对应关系,采用联机技术输入数据时并不产生和留下原始凭证;三是保留在计算机中的电子凭证可被轻易地更改并且不留痕迹。会计凭证的这种根本性变化,使得交易难以追踪,征税无所依从,审计失去基础。与此同时,在网络经济的无纸化贸易中,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简称EM)的应用也为逃税者开辟了新的途径。从税收的角度看,电子货币应用和普及有可能对税收的稽征与核算产生重大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导致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主体的影响
税务会计的主体是纳税人,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现行的税务登记制度受到挑战。按照传统的税收管理体系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手续,税务机关依此控制纳税户数和纳税义务人进行监督。税务登记制度还规定了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等税务登记事项的详细要求,以便保证税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然而在网络经济下,这些规定都变得毫无意义。网上公司的各种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发生,随时结束,或随时转变,其经营活动呈现出一种即时性或随意性,这就使得传统的税务登记制度在实施对网上实体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方面无计可施。
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核算的影响
传统税务会计是以各国地理界线为基准划分为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进行会计核算管理的,然而电子商务却消除了国家之间的界限。首先,电子商务弱化了来源地税收管辖权。INTERNET是通过网络在服务器上实现的,外国企业采用电子商务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通过智能服务器即可。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提供远程服务的劳务也突破了地域界线,这使各国对于所得来源的判断产生争议。其次,电子商务动摇了居民定义及其判断标准。现行税制一般都以有无“住所”作为纳税人居民身份的标准。然而,电子商务超越了限制,促使国际贸易一体化,造成了纳税主体的多元化。再次,电子商务的常设机构难以确定。传统税收是以常设机构即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来确定经营所得来源,但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无形化往往使企业的贸易活动不再需要原有的固定营业场所等有形机构来完成,造成无法确定贸易目的地和消费地,无法判定国际税收中常设机构的概念。最后,电子商务使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使用费混淆难分,使税务会计无法准确核算,给予偷税者提供了可能。
电子商务对税收会计的影响
税收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征管法》为准绳,依照税收法规进行征收、核算、管理和监督的。税收中性原则是要求税制的设置要以不干预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基本出发点,尽可能地使社会现有的有限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以提高经济效益。电子商务贸易形式与传统贸易在本质上没有根本性区别,但现行税制却没有规定对其征税的依据和缺少对其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往往因税负不公导致对经济的扭曲。
浅谈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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